RoHS指令2011(2011/65/EC)限制在2011年7月21日之后在欧盟销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制造中使用有害物质。

目前受RoHS指令限制的材料包括铅、镉、汞和六价铬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(PBB)和多溴联苯醚(PBDE)阻燃剂。

RTP公司生产的大多数热塑性化合物完全符合RoHS指令限制。

但是,某些产品可能不符合当前的RoHS限制,例如:

  • 一些阻燃产品可能含有十溴二苯醚(十溴二苯醚)——欧洲法院于2008年7月取消了对十溴的事先豁免。
  • 只有在得到客户授权的情况下,某些产品的着色可能会使用超过RoHS允许水平的重金属颜料。

必要时,可提供完全符合RoHS或其他环境法规的替代热塑性化合物,并为最终用途提供类似的性能标准。

根据要求,RTP公司提供证明,证明单个热塑性化合物符合RoHS指令2011(2011/65/EC)或其他特定环境法规。

联系RTP公司的监管工程人员以获取认证文件:电子邮件msds@rtpcompany.com,电话+1(507)454-6900或传真+1(507)457-3312。

欧盟RoHS指令2011/65/EC